被辭退怒刪公司網店鏈接,致損失巨大,男子被刑拘!
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通訊員 林寧寧
“就想給公司添點亂、找點麻煩……”被公司炒了魷魚、待業在家的王某心理徹底失了衡,于是借著酒勁、怒刪公司網絡平臺店鋪上的多個產品鏈接,殊不知這邊僅是動動小手,那面卻是數以萬計的損失,確實是出了氣但也違了法,酒醒后那叫一個后悔莫及啊!
11月16日,城陽公安分局正陽路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家科技公司的報警,公司網店被人惡意刪除商品鏈接,損失近百萬。經初查,公司力推的一塊網上業務經過幾年的積累和經營,取得了越來越好的業績,其中主營的幾款產品,在網絡平臺店鋪上都大火。可11月初的一天,負責運營的工作人員發現了蹊蹺事,網絡店鋪上多個熱門鏈接都不見了,連帶產品描述和商家十分看重的網友評價一并被刪除得干干凈凈,試圖通過電商網頁去恢復被下架的鏈接,卻發現公司賬號信息已全部被修改,于是層層上報的同時,也報了警。
在網警部門的協助下,民警發現10月31日和11月1日先后有人登錄過公司運營的網店,經排查和交叉比對相關人員,曾在該公司工作過的王某進入了民警視線。11月21日王某被傳喚回公安機關后,如實地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。原來王某曾于今年3月通過面試入職該公司,但一段時間以來業務能力始終沒有長進、銷售業績也一直毫無起色,于是在月考核中被警示一次、兩次……直到被炒了魷魚。王某認為周圍的同事和自己沒什么兩樣,只有自己被炒,傷害性不小但侮辱性更強,于是用自己在職時偷偷記下的公司主賬號和密碼,溜進了公司店鋪管理界面,一頓“大鬧天宮……”把公司幾年的工作業績和成果刪了個一干二凈。目前王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警方依法刑拘。
普法小課堂: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條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】違反國家規定,對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刪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擾,造成計算機系統不能正常運行,后果嚴重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別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警察蜀黍善意提醒:王某的行為典型是傷敵八百、自損一千,他不只面臨刑事追責,還會根據造成的損失負擔相應的民事責任,所以說即使遇到那些自認為不公正的事,首選的也是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個人權益,而不是率性而為、沖動壞事。在此,也特別提醒公司管理者在員工離職前一定做好工作交接,及時回收管理權限、更換賬號密碼等,不要因一時大意或心存僥幸,留下不必要的隱患。